关于印发《四川大学华西药学院现代药学专业
教学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为进一步落实四川大学《实验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川大实 〔2014〕3 号)和《四川大学实验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川大实〔2016〕14 号)等文件要求,推进设备开放共享力度,提高大型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完好率,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有序实行设备预约使用和开放共享收费管理,特制订《四川大学华西药学院现代药学专业教学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本办法自 2021 年 4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由四川大学华西药学院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请各系、中心、课题组遵照执行。